7套房被两卖两户已住人
乔先生的朋友张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,他和乔先生等25人于2007年10月16日在榆林该楼盘的售楼部团购了25套房,面积基本都是120平方米的。按照合约,都交了房款的50%。合约规定,2010年6月30日前交房,但到交房时这里还是个坑。2013年通知收房时发现门窗都没安。2014年通知过一次收房,来了发现连消防管道也没有。据了解,现在房子五证依然不全。
张先生说,后来有6家勉强收了房,有19家没收。
张先生说,没想到这次来,大家发现19套房中有7套被开发商再次售卖,有的正在装修,其中还有2户已经入住,其中被住的一户正是张先生的新房。
昨日,华商报记者敲这两户人家的房门打算问一问究竟,但无人应声。
欲讨说法 却找不到开发商
乔先生说,榆林的售楼部早就撤了,设在西安小区里的开发商总部也不知去向,电话也打不通,一时不知道该找谁。
购房者给华商报记者提供了一个开发商的副总的电话号码,拨打过去,对方表示虽仍在该公司,但已不负责此项目,对于公司地址却称不清楚,随即挂断电话。
小区物业人员说以前开发商的确就在前面的小楼上,搬走后就不知道了。
乔先生建议和杨先生一起去报警,但杨先生说他不想报警,只想找到卖房给他的开发商,退了钱就好。19套房的首付款约320万元,业主们表示,哪怕把钱退了也好,可如今又该找谁去退呢?
律师:查实后可网上通缉责任人
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永进介绍,这个事情依合同来看,存在五证不全的情况,购房人可要求解除合同,返还购房款;从购房者所描述的情况看,存在质量不合格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,购房人也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。
对于“一房两卖”,贾永进表示,从民事角度看,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,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购房者,可要求开发商依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,在司法实践当中,也有一房两卖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例,购房人可以向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警。如果刑事立案以后,公安机关查证开发商及其负责人、经办人确实存在合同诈骗情形的话,公安机关将会对其采取网上通缉等措施继而寻到有关责任人,归案后进一步侦查。 华商报记者 佘晖